八零娇娇随军:被糙汉军长拦腰宠

来源:阳光小程序 作者:慢慢写 时间:2026-03-07 22:29 阅读: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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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纯粹就是道德绑架。

林菀冷笑一声,指尖点了点那本红本子,“我看让我那三个哥哥嫁过去。实在不行让他们过去当牛做马,报答他们也行。”

被点名的林家三兄弟一僵。

林向南最是藏不住话,他瞅着自家妹子那张气得发白的脸,心里跟**似的疼。他一拍大腿,嚷嚷:“爸!报恩咱爷们儿去报!我去给陆家当牛做马都行!菀菀才十八,正是花儿一样的年纪,那大西北是什么地方?那是鸟不**的地界!你让她去跟个糙汉子过日子,那不是往火坑里推吗?”

“老三!”林向北低喝一声,瞪了弟弟一眼,转头看向林菀,“菀菀,你先别急着发火。这事儿......既然证都领了,咱得往好处想。”

林向北是家里最稳重的,也是最听父母话的。

“哥也不可能真把你往绝路上逼。这个陆时年,我托朋友打听过了。年纪轻,才二十五就当了营长,前途无量。关键是人品正,没那些花花肠子,不抽烟不喝酒,在部队里那是出了名的冷面**,但也出了名的护短。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种男人,靠得住。”

林菀听笑了。

“哥,你这是在推销滞销产品呢?他不抽烟不喝酒我就得嫁?那村头王**子还不抽烟不喝酒呢,你怎么不让我嫁给他?”

林向北被噎得脸红脖子粗,半天没憋出一个字。

林大强见硬的不行,来软的。他又把那结婚证拿起来,翻开,指着上面陆时年的照片。

“你就看看这长相!啊?你看看!”

林大强把结婚证举到林菀眼皮子底下。

“这眉毛,这鼻子,这眼睛,咱村里也就是那个知青长得还行,可跟这孩子一比,那也差得远,陆家这孩子多精神?你们要是以后生个娃,那不得挑着捡着长,得多俊呐!”

林大强嘿嘿干笑了两声,试图活跃一下这凝固的气氛,“菀菀也是个看脸的,小时候不就喜欢跟长得好看的小子玩吗?这陆营长,绝对符合你那啥......审美!”

林菀瞥了一眼照片。

确实,陆时年长得是不错。五官硬朗,轮廓分明,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冷峻感,确实比以后流行的奶油小生要有味道得多。

但那又怎样?

长得帅能当饭吃?长得帅能抵消她不仅不想结婚,更不想去随军的意愿?

“爸,你这眼光不去当媒婆真是可惜了。”林菀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但我不稀罕。他就是长成一朵花,我也没兴趣去给他浇水施肥。”

赵春花见林大强那点小心思被拆穿,赶紧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脚,使了个眼色。

“菀菀,人家是**世家,****,三代从军。你嫁过去,那就是官**,不用下地干活,还有津贴拿,那日子不比在村里强?”

“我不稀罕****。”林菀站起身,椅子在地上划出刺耳的滋啦声,“我有手有脚,饿不死。”

一直没说话的二哥林向西,这时候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他是家里除了林菀外唯二读过书的,斯斯文文。

“菀菀,其实......这事儿也未必全是坏处。陆家在京城也有根基,你要是想继续画画,那边的资源肯定比咱们县城好。而且......”

“二哥,你也帮着他们说话?”林菀打断了他,眼神里闪过一丝失望。

林向南倒是急了,他一**坐在凳子上,把桌子拍得震天响,“我就觉得不行!菀菀既然不愿意,那就拉倒!大不了这恩我来报!”

“你给我闭嘴!”林大强和赵春花异口同声地吼了回去。

“你懂个屁!这结婚证都打了,那是受法律保护的!你去有什么用?丢人现眼!”林大强气得想拿烟杆敲老三的脑袋。

林向南缩了缩脖子,但还是不服气地嘟囔,“那也不能卖妹子啊......”

屋子里乱成了一锅粥。

林菀站在这一片嘈杂声中,只觉得无比疲惫。

她看着这一家人。他们爱她吗?爱。这点毋庸置疑。这一桌子的***,这十八年的娇生惯养,都不是假的。

但他们的爱,是有时代局限性的。在他们眼里,给女儿找个好婆家,找个军官,那就是天大的福分,是为了她好。至于她自个儿愿不愿意,那是小孩子不懂事,以后就明白了。

沟通无效。

这是两个时代的代沟,填不平。

林菀深吸一口气,把那股子火气硬生生压了下去。

车轱辘话来回说,听得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行了。”

林菀突然开口,争吵不休的几个人瞬间安静下来。

她转身就往自己屋里走。

“我累了,睡觉。”

走到门口,她脚步顿了一下。

“反正不管怎么说,我!是不可能答应的。”

“砰!”

房门砰的一声被重重甩上。

堂屋里一片死寂。

林大强手里的烟杆僵在半空中,嘴巴张了张。

“这......这咋整?”赵春花慌了神,推了推林大强,“咱是不是做得太急了?早知道就不该瞒着她......”

林大强一**跌坐在椅子上,“这要是这时候闹离婚,咱们老林家的脸往哪搁?陆家的脸往哪搁?”

“那也不能绑着去吧?”林向南小声嘀咕。

“你少说两句!”林大强瞪了他一眼,然后愁眉苦脸地抓了抓头发,“先缓缓,让她冷静冷静。这丫头也就是一时转不过弯来。等明儿个,让**再去劝劝。实在不行......唉。”

屋外的风呼呼地吹着,屋内的叹息声此起彼伏。

......

屋内。

林菀呈大字型躺在柔软的棉被上,眼睛盯着房梁上的木头。

这里是八零年代。

没有手机,没有WIFI,没有外卖。

她胎穿过来十八年了。

刚来那会儿,她还是个只会吐奶泡的婴儿,看着这土墙泥地,一度以为自己拿的是那种苦情剧本,要斗极品亲戚,要挖野菜度日。

结果没想到,林家虽然不是特别有钱,但对她是真的好。上面三个哥哥,她是老幺,又是唯一的闺女,从小就是泡在蜜罐里长大的。

在这个重男轻女的年代,林家硬是把她供到了大学毕业。

半年前,镇上***抓捕一个流窜犯,因为没有照片,只有目击者的描述,案子陷入了僵局。林菀当时正好去镇上,听说了这事儿,二话不说,借用前世的画画手艺,拿着炭笔刷刷刷几下,根据目击者的描述画出了嫌疑人的画像。

那画像,跟真人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拿着画像,不到三天就把人给抓住了。

从那以后,林菀就在镇上***挂了个号,成了编外人员,专门负责画嫌疑人画像。每个月有津贴,有粮票,偶尔还有***所长亲自给她倒茶喝,那日子过得不要太滋润。

她有本事,有钱赚,有家人宠,为什么要去随军?

去那个据说连水都要省着喝的大西北?去给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男人洗衣服做饭?

图什么?

林菀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心里那股子火气又窜了上来。

“陆时年......”

她咬牙切齿地念叨着这个名字。

这桩婚事,她林菀绝对不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