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80,我靠赶山养活全家

重生1980,我靠赶山养活全家

李家七少 著 都市小说 2026-03-11 更新
50 总点击
叶枫,叶连生 主角
fanqie 来源

小说《重生1980,我靠赶山养活全家》,大神“李家七少”将叶枫叶连生作为书中的主人公。全文主要讲述了:我回来了------------------------------------------。。彻骨的冷。那种冷不是从皮肤表面渗进来的,而是从骨头缝里往外冒,像是有无数根冰针在骨髓里搅动。,手指却触到一片硬邦邦的东西——那是结了霜的棉絮,硬得像块门板。。。,几根歪歪扭扭的椽子上挂满了灰串,风从墙缝里钻进来,发出呜呜的哨音。土坯墙上的报纸已经发黄,边角卷曲着,能看到下面干裂的泥皮。窗户是纸糊的,中间...

精彩试读

我回来了------------------------------------------。。彻骨的冷。那种冷不是从皮肤表面渗进来的,而是从骨头缝里往外冒,像是有无数根冰针在骨髓里搅动。,手指却触到一片硬邦邦的东西——那是结了霜的棉絮,硬得像块门板。。。,几根歪歪扭扭的椽子上挂满了灰串,风从墙缝里钻进来,发出呜呜的哨音。土坯墙上的报纸已经发黄,边角卷曲着,能看到下面干裂的泥皮。窗户是纸糊的,中间破了两个洞,用破布塞着,塞布的地方结了拳头大的冰疙瘩。。,棉花早就滚成了疙瘩,薄的地方透光,厚的地方像石头。被面上摞着他自己的棉袄、棉裤,还有两条麻袋。,炕席破了好几个洞,露出下面的土坯。。,然后慢慢坐起来。。上一秒他还在**的别墅里批阅文件,咖啡凉了,空调太冷,他站起来想去调温度——。,没有咖啡,没有空调。。还有炕那头并排睡着的两个孩子,最小的那个把脑袋缩在被子底下,只露出一撮毛茸茸的头发。
“哥?”
一个声音从炕尾传来。叶枫扭头,看见一个瘦削的少年正睁着眼睛看他,十四五岁的样子,眼窝深陷,颧骨突出,脸上带着那种长期吃不饱的人才有的青白颜色。
叶枫的弟弟,叶林。
“你醒了?”叶林压低声音,“饿不饿?锅里还有一碗糊糊,妈给你留着呢,没舍得动。”
糊糊。
叶枫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画面——玉米面熬的稀粥,稀得能照见人影,里面煮着几片干菜叶子,没有油星,没有盐味。
那是他上辈子的记忆。不对,是这具身体的记忆。或者说,是叶枫和这具身体融合之后,那些被埋藏了三十多年的记忆突然全部涌了上来。
一九七几年,东北农村,大锅饭刚散伙,家里穷得连耗子都懒得来。
“哥?”叶林见他不说话,有些慌,“你是不是哪不舒服?”
叶枫摇摇头,张了张嘴,想问点什么,却又不知道从哪问起。
就在这时,外屋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紧接着是灶台的风箱声,呼嗒,呼嗒,节奏很慢,像是拉风箱的人没什么力气。
叶枫掀开被子下了炕。
脚踩在地上的那一刻,他打了个哆嗦——地面是夯实的土,硬,凉,像踩在冰上。他顾不上穿鞋,光着脚走到外屋。
灶台前蹲着一个女人。
四十出头的年纪,头发已经白了一半,用一块旧头巾胡乱扎着,身上的棉袄打着好几块补丁,肩头和肘部磨得发白。她正低着头往灶膛里添柴,火光映在她脸上,照出深深浅浅的皱纹和*裂的手背。
灶上的大铁锅里烧着水,热气往上冒。
“妈。”
叶枫喊出这个字的时候,喉头突然哽了一下。
女人回过头,看见他光着脚站在地上,眉头立刻皱了起来:“你个死孩子!地上那么凉,脚不想要了?赶紧回去穿鞋!”
说着站起来,把手在围裙上蹭了蹭,走过来推他。
叶枫被推回里屋,坐在炕沿上。母亲蹲下去,从炕洞里扒拉出一双棉鞋——那是双黑灯芯绒面的棉鞋,鞋底是用旧轮胎皮割的,已经磨得溜光,但里面塞着的新棉花还软和。
“穿上。”她把鞋扔过来,“锅里水开了,一会儿给你下碗面糊糊,多放点苞米面,稠的。”
叶枫低头穿鞋。
鞋有点小,挤脚,但暖和。
他重新站起来,走到外屋,在灶台边蹲下。
“妈。”
“嗯?”
“爸呢?” “**去乡里找你李叔商量让你去当兵的事情了!妈,我不去当兵了,我想留下来照顾你们!说什么胡话,多少人想当兵都当不来,你知道这个机会**得来的多么不容易吗?”
叶枫心里一酸。他自然是知道的,上辈子父母为了让他当兵,不仅花光家里的所有积蓄,还欠了一**的债,父亲没有办法,只能重操旧业,上山打猎,结果一去不回!
上辈子他父亲走时,他连最后一面都没见上。后来发达了,有钱了,每次想起这事都觉得是个窟窿,填不满的窟窿。
现在父母尚在,他也还未去当兵,一切都还来的及!上辈子把青春献给了祖国,这辈子只想留在家里照顾父母,还有那个他怀念了一生的她!林晓月,那个满眼都是他的女孩!
叶枫笑了。
那是他重生之后第一次笑!
前世,那个女孩在他去当兵,父亲去世后,就一直帮助他们家,直到一年后为了给***上山采药,被山上的狼给掏了,成为了他一生的痛.即便前世他家财万贯,他也一生未婚,只因为他的世界再也容不下别的女人.后来他当兵复员回来,拎着一把枪,独自一人上山,靠着当兵练就一身的本领,用了3个月的时间将靠山屯附近的狼群清理干净,自己也几次差点留在了山上!这辈子,他定要守护好他最爱的那个女孩!
叶枫生活的地方是东北黑省靠近大毛的一个山村里,背靠大青山,村名叫靠山屯,屯子里住着叶姓,王姓,陈姓三大姓,还有几户别姓是从其它地方搬来的,其中林晓月一家就是从别的地方搬来的,据说是从关里搬过来的!但叶枫知道林晓月一家是二十年前从京城搬来的,后来在靠山屯扎了根,然后生了林晓月和她的弟弟林晓光!
靠山屯背靠大青山,大青山又和兴安岭连着一起,里面物产极其丰富,有不少的名贵药材,最出名的自然少不了野山参,但却没有多少人敢去寻找,因为山上不仅有宝贝,更是有能要人命的群兽!前世叶枫的父亲就是为了还债才重操旧业上山打猎才永远的留在了山里!这一世叶枫自信靠着前世当兵练就的能力必能在这里有一番作为!
叶枫想到这里,又看看弟弟那瘦小的身躯,心下决定要上山搞点东西给弟弟妹妹和父母好好补补。于是准备去家里库房找些趁手的工具,说是库房,其实就是厨房旁边的一间小破房,去到库房,找了好久才找到一些绳子和一把砍柴刀。和母亲说了一声出门转转便走出家门。
刚走没有多久,天空便开始下起雪来,叶枫边走边想,手头的工具不多,只能去山里下套子、看能不能套几个野鸡或者兔子。
等走到大青山脚下,叶枫观察了一下,山脚下没有动物生活的痕迹,于是便往山里走去,往里走了二里地,有个叫乱石窟的地方。乱石窟名副其实满山满坡的大石头,石头缝里长着一些野果树,还有一些杂木丛,野鸡和野兔就喜欢待在这些地方。
叶枫在乱石窟转悠了半天,下了十几个套子。下套子可是个技术活,不能瞎下,得找兔子常走的道。兔子这玩意死性,走惯了一条道就不爱换,来回都从那过。只要找到那道,下个套子,十有八九都能套到。野鸡的话喜欢钻柞木丛和一些草丛,因为那里有它们喜欢吃的食物。
套子下好后,叶枫又去附近转了转,看能不能碰到其它一些猎物或者山货。但可惜没有碰到,于是决定先回去,明天再过来收套子。
回去的路上,路过一片柞木林,突然听见前面有动静。
他停下来,侧着耳朵听。咯咯咯咯——是野鸡叫。好家伙,运气不错。叶枫顺着声音摸过去,走了十几步,发现前面柞木地下有几只野鸡正在刨食。叶枫摸了摸口袋,发现忘记带弹弓了,这刚重生回来,平时玩的家伙事忘记带了,下次出门一定不能忘。怎么办呢,手里没有合适的家伙事,只有一把砍柴刀。看了看地下,从地上捡了几个石头,搏一把,看能不能打到一个。于是叶枫便拿起一个石头砸了过去,恩,运气不错砸到了一个野鸡,好巧不巧的砸到脑袋上,那只野鸡当场晕了过去,其它几只野鸡咯咯叫着往林子里飞,眨眼便没影了!
叶枫快步上前把那只野鸡逮到手里,又用绳子绑住。然后又在附近找了起来,看能不能找到野鸡蛋,运气不错,在草丛里找到了两窝野鸡蛋,数了一下,一共有十五个。从口袋里拿了一个布口袋,放了一点干草,然后把鸡蛋全部放了进去。又在附近下了几个套子,然后便下山去了!
下山后,一路上小心翼翼的往家里走,可能因为下雪的缘故,路上一个人都没有。可不能让别人发现,毕竟现在还没有包产到户,所有的东西都属于集体。
一路平安到家,发现父亲已经回来了,叶枫进了家门便立刻把院子的大门插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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